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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新天地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确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概括来说,这项制度有三个“关键词”值得重视,即:企业主体,需求导向,工作本位。

确立了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地位

纵观欧洲的学徒制,无不是以企业为主体,通过相关法律约束和政策激励,将雇主置于“驾驶席”上,这符合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属性和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属性和根本任务,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是市场经济下的用人主体,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理应发挥主体作用。相对而言,学校应该处于从属地位,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应当是以企业主体的“校企协同育人”。

让企业真正发挥主体作用,最重要是把人才培养的主导权交给企业,让企业在职教培训体系中“做主”。长期以来,职业技术教育之所以“剃头挑子一头热”,究其根本,就是企业没有主导权和话语权,处于被动地位。

新型学徒制在制度设计上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这些举措把教育培训的主导权交给企业,充分压实了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责任,使企业回归本位。

因此,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是新型学徒制的重大意义之所在。以企业为主体,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财力、物力和精力,培训师资、场地及各种资源等方面予以保障。这也有利于职业院校更贴近产业和企业办学,深化产教融合,发挥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新型学徒制对于构建符合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以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供需之间的协调统一

2014年全国职教会提出,职业教育应以需求为导向,“适应需求,面向人人”。“需求”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从职业技术教育的属性来看,主要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要做到适应需求,既要基于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分析预测,更要着眼于产业和企业的现实需求。而以学校为主体的育人方式,很难做到这一点,人才培养和实际需求经常是“两张皮”。

一是人才培养与岗位要求脱节。很多学校都是基于自身生存发展的需求设置专业、改进课程,尽管在专业和课程中融入了不少企业元素,但与企业真实的岗位标准还有不少的距离。

二是人才供求之间的不匹配。学校要生存发展,必然要考虑保持规模,招生数量并非依据社会需求而定,往往与实际相脱节。即使培养目标、方法符合企业岗位要求,在培养规模、数量等方面,也很难与实际需求对接。某些专业可能供不应求,也有很多专业会供大于求。很多学校虽然就业率不低,但专业对口率并不高,学非所用的现象大量存在。“投入”与“产出”不协调、不合理,在某种意义上讲,也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局部“过剩”。

新型学徒制是企业主导的育人模式,完全根据生产一线的用人需求进行培养,在专业、课程设计上,最能够贴近企业岗位要求。同时,《意见》规定“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从而把人才培养和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数量、层次完全按企业实际需求定制,直接作用于人才结构和企业生产服务质量的提升,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按需培养”。能够满足企业要求,实现供求关系的有机统一和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资金投入的盲目性,也有利于政府对未来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从宏观上的把握和调控。

工作本位的培养模式符合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

工作本位,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种新的思潮,是相对于学校教育模式忽视实践的倾向而产生的新的概念和模式。它重视真实生产环境,在工作现场学习。欧洲的职业教育普遍强调工作本位,学徒实际在企业工作时间都占到学习过程的2/3以上。

我国的新型学徒制借鉴了欧洲国家的培养模式,明确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要求“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这些都兼顾了企业岗位学习的特点,使学徒以在岗学习为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学一体”。职业技术教育就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岗位适应能力为目的的教育类型。新型学徒制以工作为本位进行培养,是一种实用而简洁的培养模式。

新型学徒制尚在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地完善。同时,为保证培养质量,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以保证制度不断更新。(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 崔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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