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部微信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颁布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等1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了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等1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1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